-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組
維護食品安全,為攸關國人身體健康的重要課題,如何採取有效政策措施,確保國人能夠食的安心、吃的放心,乃政府責無旁貸的使命。要落實食品安全,其中重要的工作之一,係採取源頭管理,從製成食品的原料端,將有毒物質與成分,透過整合各部會依法或權責所建立之化學物質管理資訊,包括認證、申報、登記、許可制度之相關資料,建立資料庫及流向追蹤之作法,期能從第一線把關,協助防止有毒物質流入食品,避免危害國人健康的風險。
爰此,行政院業將食品安全列為優先施政要項,研訂「食安五環之推動政策」之總統政見,其中「源頭控管,設立毒物管理機構」,以提升管理機構層級,在現有機關組織設立統合性管理機構,從源頭預防管控食安風險,追蹤有害物質。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爰設立中央三級機關「毒物及化學物質局」,組織法於105年12月23日經總統公布,並經行政院核定於105年12月28日施行,以落實毒物及化學物質之源頭管理及勾稽查核,維護國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