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單位: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環保署修正「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申請收費標準」為「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申請及化學物質資料登錄收費標準」,增加申請化學物質資料登錄及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運作核可之收費標準;並考慮到學術機構及中小企業特性,優惠其化學物質資料登錄審查費用打75折。
環保署表示,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申請收費標準自96年8月22日發布修正至今,為因應毒性化學物質各類許可證、登記及核可文件申請案件審查全面網路化,衍生毒性化學物質各類運作申請案增加成本,另因應納入化學物質資料各項登錄案件審查,大量增加審查案件及文件核發,遂依行政程序法及規費法規定,對毒性化學物質申請案規費進行檢討,依其資料審查程序及人力、設備等予以修訂審查費。
環保署表示,本標準已依行政程序法完成草案預告、公聽、研商等行政程序,相關資料詳細內容請先參閱環保署新聞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s://enews.epa.gov.tw/enews/fact_index.asp)或載於該署網站(https://oaout.epa.gov.tw/law/LawQuery.aspx)「環保法規」區網頁,供各界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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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申請收費標準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pdf | 145 KB | 1,157 |